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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:社会存在所引发的时代审美变迁,使各时期人物画对形神的理解有很大不同。文章结合历史背景,并运用多方比较的方法,一方面力求对初唐教化功能下人物画中的形神观作阐释;另一方面,可以更好地考察、理解盛唐人物画风格形成之缘由。
关 键 词:人物画 教化 以形写神
人物画中“以形写神”的理论提出后,很快便在绘画实践中得以确立,并日渐成为人物画的最高审美准则,甚而影响到其他画科。其后,虽又有诸多命题出现,但纵观整个古代人物画发展(尤其在唐之前),基本上没有超出这一范畴。只是随着绘画本体的发展,人们对于人物画中“神”“形”的理解有所不同。从语言学的角度讲,“时间保证语言的连续性,同时,又有一个从表面看来好像是和前一个相矛盾的效果,这就是使语言符号或快或慢发生变化的效果。因此,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同时说到符号的不变性和可变性。”魏晋以来,人物画的重“神”特点,正体现了这种“符号的不变性”与“连续性”,而各时期对人物画的形、神理解之不同,则又体现出了这种“可变性”与“相矛盾的效果”。另外,人物画在向着主体精神迈进过程的某些阶段如初唐,出现重形、重教化的倾向,也表现为一种“矛盾的效果”。应该说,对这种教化的社会功能的追求,在唐代,人物画尚未形成时代风格之前,会不可避免地削弱绘画中主体精神的表现。但应指出的是,唐代人物画的这种社会性应当有别于汉代那种“存形”的教化功能,因为,晋代传神论影响唐代人物画,所以初唐人物画虽同样是追求“以形写神”,但又是以教化功能的实现为旨归。而且,随着社会发展与思想的开放带来的主体自信,唐人物画表现出了重主体性、社会性与重造化相交融的特点。
绘画教化功能的实施,有赖于“大一统”的社会基础,而中国古代每一个“大一统”的社会,也从不放弃对绘画尤其是人物画教化功能的控制,唐代自然也不例外。初唐的裴孝源在《贞观公私画史序》中就说:“及吴魏晋宋,世多奇人,皆心目相授,斯道始兴。其于忠臣孝子,贤愚美恶,莫不图之屋壁,以训将来,或想功烈于千年,聆英威于百代,乃心存懿迹,墨匠仪形。其余风化幽微,感而遂至,飞游腾窜,验之目前,皆可图画。” 魏晋“斯道”之“兴”,实际上是指由主体审美自觉而导致的人物画由“存形”向“传神”的转变。而裴孝源却从初唐统治者的角度出发,将“斯道始兴”归结为绘画教化功能的实现,以及造型能力的提高,这实际上是在为初唐绘画教化功能的实施寻求理论根据。而“形”作为人物画领域实现教化功能的手段,也必然会得到强调。初唐理论家们在绘画品评中,就有意识地将人物画之“形”作为一个重要的品评标准。如魏晋南北朝画评论卫协时,多看重他在人物画传神方面的贡献,“虽不该形似,颇得壮气。”而初唐则恰恰相反,李嗣真在不否认其人物画传神的基础上,着重对其造型上的问题做出了批评,“卫之迹虽有神气,观其骨节无累多矣。”另外,他赞扬顾恺之,是因为顾不但能传人物之神,而且重视“思侔造化”,而这一点才是初唐人物画家所关注的。以李嗣真为代表的初唐画论家,十分看重人物画中的形似,而这正与初唐人物画的教化属性相一致。即教化功能下的人物画,做到象似才是第一位的。这一点,我们从初唐的画家那儿,也可以得到印证:如裴孝源对汉王元昌,作了一番重主体的正面评价后,却将其这种主体归于对物体象似的把握:“随物成形,万类无失。”阎立本的人物画也被评为“象人之妙,号为中兴”“鞍马、仆从皆若真”。由此看来,初唐人物画重形似的特点是很明显的。
但应指出,同样是强调绘画的教化功能,初唐有别于汉代人物画那种“存形”的教化功能。汉代人物画教化功能的实现,是将人物善、恶、美、丑的表现皆归于一种程式化的造型。这种程式化的造型,并不需要达到对对象的“象似”,只需按人物品性将其类型化,以完成使人知善恶的教化功能。这就决定了人物画注重的并非造型本身,而是造型后面的事,即“美”与“善”相统一,以“善”为主。当然,汉代宫廷绘画亦有写真一派,如毛延寿即可做到“老少美恶,皆得其真”,但仅属个别现象。与汉代相比,晋代“以形写神”论对初唐人物画是有影响的。同时,由于时代审美之不同,这种唐代人物画重“形”应与齐梁间“点刷研精”的风格作区别。正如王勃《滕王阁序》,虽采用六朝骈体,写的却是唐人上升之精神。初唐人物画亦然,阎立本三观张僧繇之迹,反映了初唐对前代人物画风的选择性。而阎对张这种颇具气势风格的选择,也体现出初唐人物画家“思革”梁、陈以来“气骨都尽,刚健不闻”之弊,他们提倡一种奋发向上的新的时代审美精神。另外,阎立本人物画所谓的“真”也包含有对神似的描写。这是因为“以形写神”的理论,已作为“法”被确立下来,故初唐人物画在作为教化工具之余,也未忘记对人物之“神”的传达。甚而,在绘画中体现出对画家主体精神的关注,如彦的“灵心自悟”,裴孝源的“含运覃思”,但这些都十分有限。
应该说,初唐人物画的这种教化与传神之间并不矛盾。汉代人物画教化功能的推行,是通过人物造型处理的类型化来实现的。唐代在继承这种人物造型类型化的基础上,兼而注重对客体人物“神”的传达,并将这种“形”“神”的传达与教化功能的实现有机结合起来,使得这种教化更具真实、鲜活的感觉,从而更具有说服力。
总之,初唐人物画重心在于教化,这就不可避免地限制了个体风格的发展,使人物画在主客体交流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。主体很难从教化与师造化的现实主义瓶颈中走出来,就无法进入尚“意”风格的发展阶段。因此,初唐仅是一个起点,有待于社会思想的进一步开放,主体精神的更多参与。李嗣真作为由初唐向盛唐过渡期的理论家,既体现出对初唐人物画形神关系的总结,又体现出盛唐的某些特点,他在《画后品》中说,“至于张公,骨气奇伟,师模宏远,岂惟六法精备,实亦万类皆妙。千变万化,诡状殊形,经诸目,运诸掌,得之心,应之手,意者天降为后生则。”
从中可以看出,他除了注重形似之外,亦开始强调主体精神的参与。并且,这种主体精神与社会气象一致,表现为一种“奇伟”“宏远”。另外,其“得之心,应之手”的论述与张彦远的“意在笔先”有相通之处,都注重绘画前审美心胸的建立,对于审美意象造成的巨大作用。
唐代人物画在经历初唐教化下重“形”的发展之后,至盛唐,在技法高度成熟的前提下转向重“意”。其“意”表现为契合于“道”,含“静”与“动”两个层面的主体精神。朱景玄在《唐朝名画录》中说,“吴生画此寺地狱变相时,京都屠沽渔罟之辈……率皆修善。”其实这种主体精神并不排斥教化,而是与之合一。这种“意”并不否定客体,而是与其形、神一体,即“骨气、形似,皆本于立意”。如此,在这种主体精神支配下的形,必是“森罗地轴,妙绝动宫墙”。这样的形,可传神,可尽意,可表现盛唐气象。唐代人物画所达到的“气韵求其画,形似在其间”的境界,一方面说明唐人对主体精神的强调;另一方面,则说明主体精神的表现,是以初唐人物画造型问题的充分解决为前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