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赫所说的书画“六法”有什么意义?

  • 发布时间: 2019/12/4 18:16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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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中国画品评风气,在魏晋已开其端,到南北朝而大盛。东晋颐恺之《论画》,当推为画品最早文献。南齐著名肖像画家、理论家谢赫《古画品录》是我国第一部有科学性、系统性的画品专著。他在这部著作里提出了有名的“六法”论:
六法者何?一、气韵生动足也;二、骨法用笔是也;三、应物象形是也;四、随类赋彩是也;五、经营位置是也;六,传移模写是也。
并以此为准则,将三国到萧梁的二十七位重要画家的艺术,按“优劣”分为六品,一一作了评价。这里,“六法”的“法”,决不能单纯作为绘画技法、方法来解,而是指一种内在的尺度、准绳。

谢赫对“六法”的每一法,虽未作说明,但在评画中随时可以领略“六法”的精神。如关于气韵的含义,他在对许多画家的评论中就提到“壮气”、“生气”、“气力”、“神韵气力”,“情韵”、“体韵”、“韵雅”等等。,总不外乎论述人物思想、性格、才能、气质的总和表现在外部的东西,即一个人的精神面貌。现对六法涵义略释如下:

气韵生动——把对象的精神面貌生动地表现出来,使作品具有艺术感染力。
骨法用笔——指物象的结构和表现这种结构的线条、笔法。
应物象形——准确地描绘对象的形状。
随类赋彩——按照不同的对象表现它们的色彩。
经营位置——构思构图。虽列为第五法,唐张彦远《历代名画记》认为它是“画之总要”。
传移模写——临摹前人的优秀作品,向遗产学习。
“六法”中,“气韵生动”为第一法,乃是最重要的一法,它正是概括了“骨法用笔”以下五者的表现特质,成为我国传统绘画的美学准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