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阳询楷书结体三十六法(四)

  • 发布时间: 2017/5/19 9:0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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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、增减 是指书写时,视字体某处点画的多少,自行增减。因为笔画少而增添上的,或因笔画多而减省的。有的书家为使书写形势茂美,不论古代字体如何,也就独出心裁的借换变动了。

二十、应副 指有些左右合体字,在结构上刻意达到对应相称的目的。对点画稀少者,如“之、小、以、川”是一类,对点画茂密的,如“肆、瞿、翡、鼎”是一类。即一画对一画,相应也相副。

二十一、撑拄 凡是单体结构,并以最后一竖支撑的字,书写时务求立得稳、撑得住,方能显得劲健有力。例如“千、下、巾、丁、于、手、可、司、弓、永、予、矛、宁、亨、亭、卉、草”等字,皆属此类。


二十二、朝揖 凡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件合体的宇,皆须相互顾盼,彼此联结,力求避免松懈离散。而以两文成字的形体最多,如“邹、陈、晓、耀、琼、楼、婉、转”之类,还有三体合成的字,如“谢、锄、储、澈、斑、弼、掰、辩”之类,颇似相互朝揖。《书法》中所说的“迎相顾揖”,即是此意。

二十三、救应 每当书写作字,第一笔才落纸,便要想到第二三笔如何呼应,倘若前笔已经失势,后笔就要即刻补救。《八诀》中提出的“意在笔先,文向思后”,即含此意。

二十四、附丽 字的形体,凡适宜于相互紧密的,不可使其彼此离散.如“形、影、起、超、饮、昶、毡、勉”等字。凡有“文、欠、支”偏旁一类的字,则以小附大,以笔画少者附笔画多的为宜。